欢迎咨询:(王小姐) 97/23/EC《承压设备指令》(以下简称PED指令)是欧盟众多指令中针对承压设备的指令,对承压设备基本安全要求(ESRs)做了规定,保持了欧盟承压设备的现有安全水平。其适用于较高工作压力大于0.5bar的承压设备和成套设备的设计、制造和合格评估。 PED于1997年5月29日通过,自1999年11月29日起生效,到2002年5月28日之前有30个月的适应宽限期,即产品可以选择适用PED或各国原有的规定(但适用各国原有规定者只能在该国境内流通),从2002年5月29日起则各国原有的规定一律废止,PED成为欧洲压力设备的强制法规。 1. 基本安全要求(按PED指令附录I) PED指令附录1 是基本安全要求,主要内容有: 设计 (例如:强度,可靠性); 加工 (例如:组件的加工); 检验 (例如:压力试验,验收); 标记/验收标识 (制造厂商的验收标识); 运行指南; 材料:符合欧洲协调标准的材料、获得欧洲材料批准书的材料(EMA)、通过特殊评估的材料(PMA) 具有约束力的基本要求: 制造厂商应按照PED要求,在开始设计时负责任的进行危险性分析,以便查明该压力装置在有压力条件下的危险性。为此应防止组件或容器外壳由于机械故障所造成的危险,以及由此使介质外溢等。所以,危险性分析是组件设计的基础。 压力装置在设计时首先应考虑安全性,特别是在当制造厂商预料到的或者事先规定的运行条件时,下面所列为应考虑的问题: 危险性的减少或清除(结构总体设计,材料选择,加工); 在危险性得不到清除时,保护措施的应用(主要采用安全装置); 有关在残留危险性运行的讲解(在运行指南中说明); 所采用的标准必须按下列要求: —经考验的标准; —欧洲材料许用或 —*鉴定许用规定。 PED指令给出材料的较低要求,例如相应的性能和韧性指标,查找压力容器的条例中必要的试验压力的较高数值范围为: —室温下为较高许用压力的1.43 倍; —设计温度下构件较高负荷的1.25 倍。 2. 按PED指令附录Ⅱ承压设备风险等级划分 根据PED附录II的规定,承压设备可分为I、II、III、IV四个合格评估等级。对于危险性很低的承压设备可按照成熟工程实践(Sound Engineering Practice)进行操作。 为实现承压设备的分类,制造商需要了解以下知识。 1) 设备类型 压力容器 蒸汽锅炉 管道 2) 流体状态:气体或液体。在设备较高工作温度下,若流体的饱和蒸汽压(表压)不**过0.5bar,则视为液体,否则应视为气体。 3) 流体族群 族群1——危险性流体: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和高氧化性 族群2——非危险性流体:族群1以外的流体包括蒸汽 4) 设备较高许用压力PS和体积V/公称尺寸DN 5) 设备较高工作温度TS 根据以上信息,参照《风险等级划分依据》制造商可以确定PED附录II中的相关分类图表,然后在选定分类图中,根据设备的较高许用压力PS和容积V/公称尺寸DN,标出坐标点,从而确定承压设备的类别。 承压附件既可按压力容器也可按压力管道分类,二者中取其相关的一种。当容积和公称尺寸都被认为相关时,承压附件的类别应取其中的较高类别。 安全附件一般被归为IV类,但是作为特列,一些特殊设备的安全附件可采用与其所保护设备相同的类别。 温州认证咨询/温州认证公司/乐清认证咨询/乐清认证公司/瑞安认证咨询/瑞安认证公司/温州/乐清/瑞安/永嘉/瓯北/福建/PED认证/CE认证/热线400-677-3221 工程机械c价格 工程机械c批发商 工程机械c厂商 欢迎咨询:(王小姐) 乐清市百思特认证咨询有限公司